男女主角分别是秦兰林大壮的现代都市小说《觉醒狩猎外挂,我在黑市成传说优质全文阅读》,由网络作家“蜗牛不是我”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古代言情《觉醒狩猎外挂,我在黑市成传说优质全文阅读》是作者“蜗牛不是我”诚意出品的一部燃情之作,秦兰林大壮两位主角之间故事值得细细品读,主要讲述的是:己的身体发生了奇妙的变化。一股暖流传遍四肢百骸,让他感觉浑身都充满了用不完的力气。双腿像是装了弹簧一样,走起山路来健步如飞。更神奇的是他的眼睛。当他集中精神看向地面时,周围二十米范围内的一切,都变得无比清晰。地面上,那些原本杂乱无章的痕迹,此刻在他的眼中,却呈现出了不同的形态。一串小小的、梅花状的脚印,......
《觉醒狩猎外挂,我在黑市成传说优质全文阅读》精彩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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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的山林,空气清新,带着泥土和草木的芬芳。
林大壮深吸一口气,只觉得浑身舒畅。
前世,他有大半辈子都是在这座山里度过的,这里的一草一木,他都熟悉得不能再熟悉。
但今天,再次踏入这片山林,他的感觉却完全不一样了。
以前进山,是抱着对未知的恐惧和对生存的渴望,每一步都小心翼翼,生怕碰上什么猛兽,或者一整天都一无所获。
而现在,他心中充满了自信和期待。
“系统,装备词条!”林大壮在心中默念。
叮!白色词条:野兽追踪(初级),已装备!
叮!白色词条:体力增强(初级),已装备!
随着系统提示音响起,林大壮瞬间感觉自己的身体发生了奇妙的变化。
一股暖流传遍四肢百骸,让他感觉浑身都充满了用不完的力气。
双腿像是装了弹簧一样,走起山路来健步如飞。
更神奇的是他的眼睛。
当他集中精神看向地面时,周围二十米范围内的一切,都变得无比清晰。
地面上,那些原本杂乱无章的痕迹,此刻在他的眼中,却呈现出了不同的形态。
一串小小的、梅花状的脚印,旁边还有几粒黑色的粪便。
发现成年野兔踪迹,出现时间:约15分钟前,移动方向:东南方。
一行文字,直接出现在了林大壮的脑海中。
林大壮心中一喜。
这就是“野兽追踪”的能力吗?
也太牛逼了!
以前他找兔子,得满山遍野地去找兔子窝,或者在兔子经常出没的“兔道”上下套子,效率极低,而且收获全凭运气。
现在,他竟然能直接看到兔子的踪迹和去向!
这哪里是打猎,这简直就是开着导航去捡钱啊!
林大壮压抑住内心的激动,立刻顺着系统提示的方向追了过去。
有了“体力增强”的加持,他的速度极快,在崎岖的山路上如履平地。
不到五分钟,他就追上了那只兔子。
那是一只灰色的野兔,长得膘肥体壮,至少有四五斤重。
此刻,它正趴在一片草丛里,悠闲地啃着青草,完全没有意识到危险的降临。
林大壮放轻了脚步,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头,掂了掂分量。
在没有弓箭的情况下,飞石打兔,是他最常用的手段。
但这招非常考验眼力和臂力,以前他的成功率,大概只有三成。
但现在,他感觉完全不一样了。
他的手臂充满了力量,眼睛能清晰地锁定兔子的每一个细微动作。
他深吸一口气,猛地将手中的石头投了出去!
“嗖!”
石块带着破空之声,精准地砸在了野兔的脑袋上。
那野兔连惨叫都没来得及发出一声,就腿一蹬,不动了。
一击毙命!
林大壮兴奋地挥了挥拳头。
他走过去,拎起兔子的耳朵,满意地笑了。
这要是拿到镇上去卖,至少能换回半袋棒子面。
他用麻绳把兔子捆好,背在身后,继续向山林深处走去。
有了第一次的成功经验,他更是信心大增。
接下来的一个小时里,简直就成了林大壮的个人表演秀。
发现成年野鸡踪迹,出现时间:约5分钟前,移动方向:前方灌木丛。
林大壮悄悄摸过去,一块石头飞出,正中鸡头。
发现刺猬踪迹……
发现松鼠踪迹……
发现黄鼠狼踪迹……
……
凡是系统提示的,二十米范围内出现的小型野兽,几乎没有一个能逃过他的毒手。
他的“飞石绝技”,在“体力增强”的加持下,变得指哪打哪,百发百中。
不到两个小时,他的身后就已经挂了三只野兔,两只野鸡,甚至还有一只倒霉的獾子。
这收获,比他以前辛辛苦苦干上一个星期还要多!
林大壮看着自己的战利品,乐得合不拢嘴。
他估摸着,这些东西加起来,至少有三十多斤。
拿到镇上的黑市去卖,换回来的钱,足够秦兰她们一家改善好长一段时间的生活了。
“差不多了,再打下去就拿不动了。”
林大壮决定见好就收。
他找了个隐蔽的地方,把猎物处理了一下,用大片的树叶包好,放进背篓里,准备下山。
就在他转身准备离开的时候,他的眼角余光,忽然瞥见了一串与众不同的脚印。
那脚印很大,呈梅花状,深深地印在泥土里。
林大壮的瞳孔猛地一缩。
这是……野猪的脚印!
而且看这脚印的大小和深度,绝对是一头成年的大野猪!
他的心,瞬间就变得火热起来。
一只成年的野猪,少说也有一两百斤重。
这要是能弄到手,那可就真的发大财了!
猪肉、猪油、猪下水,浑身都是宝!
但随即,他又冷静了下来。
野猪可不是兔子野鸡,那玩意儿皮糙肉厚,性情凶猛,山里人常说“一猪二熊三老虎”,野猪的危险性,是排在第一位的。
就凭他现在手里的这把柴刀和几块石头,想对付一头大野猪,无异于痴人说梦。
“算了,饭要一口一口吃,路要一步一步走。现在还不是招惹这种大家伙的时候。”
林大壮很有自知之明,他压下了心中的贪念,决定还是先下山,把手头的这些猎物变现了再说。
他背起沉甸甸的背篓,辨认了一下方向,迈开步子,朝着山下走去。
他不知道的是,在他进山的这段时间里,秦兰在村里,也正经历着一场不大不小的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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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兰送走林大壮后,心里一直七上八下的。
她想为这个家做点什么,不能总让林大壮一个人在外面拼命。
于是,她拿上镰刀和篮子,准备去地里割点猪草,顺便看看地里的庄稼长势。
刚走出家门没多远,就迎面碰上了几个聚在一起说闲话的村妇。
为首的,正是昨天那个嘴碎的王家婶子。
“哟,这不是秦兰吗?这是要去哪儿啊?”王家婶子一看到秦兰,就扯着嗓子喊道,脸上挂着不怀好意的笑。
秦兰不想惹事,低着头,只想快点从她们身边走过去。
可王家婶子哪里肯放过她,一个闪身就拦在了她的面前。
“急着走什么呀?跟姐妹们聊聊呗。”她上下打量着秦兰,眼神露骨,语气轻佻,“听说你家昨天请了个拉帮套的?怎么样啊,林大壮那小子,身子骨还结实吧?把你伺候得舒不舒服啊?”
“哈哈哈哈!”
她身后的几个女人顿时爆发出了一阵刺耳的哄笑。
这些话,就像一根根针,狠狠地扎在秦兰的心上。
她的脸瞬间涨得通红,身体因为羞愤而微微颤抖。
“你……你胡说八道些什么!”秦兰气得眼圈都红了。
“我胡说?”王家婶子撇了撇嘴,一脸的鄙夷,“全村谁不知道拉帮套是干啥的?装什么清纯啊!你男人才走了多久,你就急着找野男人了,真是个骚蹄子!”
“就是,也不嫌丢人!”
“克夫的玩意儿,现在又来祸害人家小伙子。”
污言秽语,不堪入耳。
秦兰气得浑身发抖,眼泪在眼眶里打转。
她想反驳,可她又能说什么呢?
拉帮套,这事儿本身就不光彩。
她接受了林大壮,就等于默认了这一切。
在这些人的眼里,她就是个不守妇道、水性杨花的女人。
“我……我家的事,不用你们管!”秦兰咬着牙,从牙缝里挤出这句话。
“我们是懒得管!”王家婶子双手抱胸,一副看好戏的模样,“我就是提醒你一句,别高兴得太早。林大壮那小子,也就是图个新鲜。等他玩腻了,或者被你家这个无底洞吓跑了,有你哭的时候!”
“等着瞧吧,不出三天,他肯定就跑了!到时候,看你还有什么脸在村里待下去!”
说完,她得意地大笑着,带着一群长舌妇扬长而去。
只留下秦兰一个人,孤零零地站在原地,任由那些恶毒的语言像刀子一样割着她的心。
她死死地攥着手里的篮子,指甲都陷进了肉里。
她不怪林大壮,她只恨自己没用,恨这个家太穷,才让她不得不承受这些屈辱。
她擦干眼泪,倔强地抬起头,朝着自家的地里走去。
她不能倒下。
为了自己,为了两个年幼的妹妹,也为了那个……刚刚给她带来一丝希望的林大壮,她必须坚强。
……
临近傍晚,夕阳的余晖染红了半边天。
林大壮背着沉甸甸的背篓,出现在了村口。
他一路上都在盘算着,这些猎物该怎么处理。
三只兔子两只鸡,自己家留下一只兔子一只鸡解解馋,剩下的都拿到镇上去卖。
那只獾子也能卖个好价钱,獾子油可是治烫伤的好东西。
这么一算,换回来的钱和粮票,足够她们家吃上一个月了。
就在他盘算得起劲的时候,他发现,村口的气氛有点不对劲。
今天村口聚集的人,比平时多了不少。
那些结束了一天劳作的村民,三三两两地聚在一起,抽着烟,聊着天,但他们的目光,却都有意无意地朝着山林的方向瞟。
当林大壮的身影出现时,所有人的目光,都“唰”的一下,聚焦在了他的身上。
村口瞬间变得鸦雀无声。
所有人都瞪大了眼睛,像是看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
他们看到了什么?
他们看到林大壮那个穷小子,那个在他们眼中吃软饭的窝囊废,竟然背着一个鼓鼓囊囊的大背篓,从山里回来了!
虽然看不清背篓里是什么,但那沉甸甸的分量,绝对做不了假!
这……这怎么可能?
他早上不是空着手进山的吗?
这才一天不到的功夫,他能打到什么?
难道是捡了些山货?
林二狗也在人群里。
他看到林大壮,先是嗤笑一声,准备继续嘲讽几句。
可当林大壮走近了,他脸上的笑容,瞬间就凝固了。
因为他清楚地看到,从林大壮的背篓边缘,露出了一截灰色的兔子耳朵,还有几根色彩斑斓的野鸡翎!
“他……他真的打到猎物了?”人群中,有人发出了难以置信的惊呼。
这一声惊呼,像是在平静的湖面上投下了一块巨石,瞬间激起了千层浪。
“我的天!那背篓里……好像不止一只!”
“我看到了!是野鸡!还有兔子!”
“他……他怎么做到的?咱们村里的老猎户,进山十天也未必有这收获啊!”
村民们全都炸开了锅,一个个伸长了脖子,试图看清林大壮背篓里的东西。
他们脸上的表情,从最初的轻蔑和看好戏,变成了震惊、疑惑,最后是深深的难以置信。
林二狗的脸色,更是变得像猪肝一样难看。
他早上才当着众人的面,断言林大壮不出三天就会哭着滚蛋。
结果呢?
人家第一天进山,就满载而归!
这哪里是打脸?
这简直就是把他的脸按在地上,来回地摩擦!
林大壮对周围的议论声充耳不闻。
他挺直了腰杆,迈着沉稳的步伐,在所有人震惊的目光中,径直穿过人群,朝着村东头,那个属于他的新家走去。
到了镇上,林大壮轻车熟路地把牛车赶到了钱老板的收购点。
钱老板一看到林大壮,眼睛都亮了,跟看到亲爹似的,赶紧从柜台后面迎了出来。
“哎哟,林兄弟!你可有些日子没来了,我这天天都盼着你呢!”
当他的目光落到牛车上那堆得满满当当的猪肉和那张巨大的野猪皮时,嘴巴张得老大,半天都合不拢。
“我的天!林兄弟,你……你这是把野猪窝给端了?”钱老板围着牛车转了一圈,啧啧称奇。
“运气好,碰上个大家伙。”林大壮淡淡地说道。
“这哪是运气好,这简直就是天神下凡啊!”钱老板激动地一拍大腿,“兄弟,你这些货,我全要了!你放心,价格绝对给你全镇最高的!”
最后,经过一番称重和讨价还价,这车猪肉加上那张品相极好的野猪皮,钱老板一共给了林大壮一百二十块钱!
一百二十块!
秦兰站在旁边,听到这个数字,感觉自己的心跳都停了。
上次那六十多块钱,就已经让她觉得是天文数字了。
这次,直接翻了一倍!
她看着林大壮从钱老板手里接过那厚厚的一沓大团结,感觉自己的腿都有点软。
这个男人,挣钱的能力,实在是太吓人了。
林大壮把钱点清,揣进怀里,脸上依旧是那副波澜不惊的样子。
这点钱,对他来说,只是个开始。
他要挣的,是能让秦兰和妹妹们一辈子衣食无忧的钱。
卖完肉,林大壮没有急着回家。
他拉着秦兰,直接走进了镇上最大的那家供销社。
“大壮,你还要买啥?咱家啥也不缺了啊。”秦兰小声问道。
她现在是真怕林大壮乱花钱。
“给你买点东西。”林大壮神秘地笑了笑。
他拉着秦兰,径直走到了卖化妆品的柜台。
这个年代的化妆品种类很少,柜台里就摆着几样东西:蛤蜊油、百雀羚、还有用精致小瓷瓶装着的雪花膏。
这雪花膏,可是稀罕玩意儿,价格贵不说,还得要票。
一般只有城里的干部家属才用得起。
“同志,这雪花膏怎么卖?”林大壮指着那瓶包装最好看的问道。
售货员是个年轻姑娘,抬头看了林大壮和秦兰一眼,看他们穿得普普通通,像是乡下来的,眼神里就带了点轻视。
“一块五一瓶,还要二两的工业券。”她爱搭不理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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