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只原本想推开她的手,鬼使神差地落了下来,轻轻地,像是怕惊扰了露珠一样,握住了那只柔弱无骨的小手。
真的好像豆腐做的。
秦烈看着自己那只蒲扇大的手掌,上面全是厚厚的老茧,还有几道深浅不一的刀疤。那是他在战场上拼杀、在深山里搏命留下的勋章。
但这双手,用来握刀行,用来杀人行,用来干粗活行。
用来握这块暖玉,他觉得自己不配。
“两袋粟米……”
秦烈在心里苦笑了一声。
这哪是两袋粟米换回来的媳妇?这分明是老天爷看他前半辈子过得太苦,特意派个仙女下来要他的命。
这么娇气的人儿,以后跟着他在山沟沟里吃糠咽菜?
那不行。
秦烈眼里闪过一丝从未有过的坚定和狠劲儿。
既然娶回来了,那就是他秦烈的人。
哪怕是拼了这条命,也不能让她受委屈。
她想吃肉,他就进深山去猎虎豹;她想穿绸缎,他就去县城接最贵的镖。
以前他是为了活着而活着,一人吃饱全家不饿。
现在不一样了。
家里有个吞金兽,还有个娇滴滴的媳妇,他得把这片天给撑起来。
“睡吧。”
秦烈在心里默默念了一句,大手轻轻合拢,将那只小手包裹在掌心里。
这一夜,秦烈几乎没怎么睡。
天刚蒙蒙亮,远处的鸡叫声还没响透,他就轻手轻脚地爬了起来。
动作轻得像是在做贼。
他小心翼翼地把姜满的胳膊塞回被窝,又将被角掖得严严实实,生怕灌进去一丝冷风。
看着那张睡得红扑扑的小脸,秦烈没忍住,伸出手指想戳一下。
手指伸到半路,又停住了。
指腹太粗,别给刮红了。
他收回手,站在炕边看了好一会儿,才像个傻子似的咧嘴一笑,抓起衣裳套上,轻手轻脚地推门出去了。
干活!
浑身都是劲儿,不干活能憋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