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她开始收拾房间。
不是大扫除,是……整理。
把陈默留下的东西,一件件拿出来,看清楚,再决定是扔还是留。
其实他搬走了大部分,剩下的都是些零碎。
衣柜里,挂着他几件换季的衣服。她拉开柜门,伸手摸了摸,都是旧的。那件藏青色夹克,是她陪他买的,当时打折,三百块。他说太贵了,她说你一年买不了两件衣服,三百块还嫌贵。
他最后还是买了,穿到现在。
袖口有点磨破了,但她从没给他补过。
她说过要给他补,但总是忘。
现在也不用补了。
她把那件夹克取下来,叠好,放进收纳箱里。
不是要寄给他——他大概也不想要了。
就是……舍不得扔。
衣柜底层,有个纸盒子。
她拉出来,打开。
里面是一些杂物。旧手表,坏了,他没舍得丢。几本专业书,角落里还有本《唐诗三百首》,扉页上写着“赠陈默,结婚一周年快乐”,是她的笔迹。
她翻开来,里面夹着一张书签。
是她随手画的,歪歪扭扭的Q版小人,旁边写着“陈师傅修书图”。他当时看了笑,说画得不像,但还是夹在书里,一直没扔。
林晚看着那张书签,喉咙发紧。
她把这本也放进收纳箱。
纸盒最底下,是一个牛皮纸信封。
没有封口,边缘已经磨损了,像是被人反复打开过很多次。
林晚把信封倒过来,里面的东西哗啦啦掉出来。
是一个笔记本。
很普通的黑皮笔记本,封皮已经磨白了,边角卷起,有几页还折了角。
她认得这个本子。
是陈默的。
他平时很少写东西,工作需要才会记笔记。她从来没在意过他记什么,只当他是在做工作记录。
她翻开第一页。
不是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