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看着疯狗,看着那四个不敢上前的小弟,又看看远处脸色发白的阿彪。
“告诉白毛鸡,”他开口,声音不大,但每个人都听得清清楚楚,“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
说完,他转身,一瘸一拐地朝夜总会走去。
走了几步,又停住,回头看向疯狗。
疯狗还在咳,但眼睛里的疯狂已经褪去,取而代之的是恐惧。
“还有,”林炎说,“你的命,我今天先留着。下次再来,就没这么好说话了。”
他走进夜总会,留下门口一地狼藉,和五个面如土色的混混。
阿彪看着林炎的背影消失在门内,又看看地上的疯狗,咽了口唾沫,赶紧拿出手机打电话。
“鸡、鸡哥,出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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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总会办公室里,林炎靠在墙上,阿彪手忙脚乱地给他处理伤口。
酒精倒在伤口上,刺疼。林炎眉头都没皱一下。
“你、你也太猛了……”阿彪声音发颤,“疯狗啊,那是疯狗!白毛鸡手下的头号疯狗!你、你就这么……”
“医药费我自己出。”林炎打断他。
“不是钱的事……”阿彪苦笑,“是命的事。你今天把疯狗打成这样,白毛鸡不会善罢甘休的。他这个人,最要面子。”
“我知道。”
“知道你还……”阿彪说不下去了,摇摇头,继续包扎。
包扎完,阿彪数出三百块钱,又加了二百:“这五百,你拿着。今晚的工钱,再加医药费。你赶紧走,离开厚街,离开莞城,越远越好。”
林炎接过钱,没说话。
“我是为你好。”阿彪叹口气,“白毛鸡在莞城混了十几年,手下上百号人。你一个人,再能打,能打几个?听我的,走吧。”
林炎把钱揣进兜里,转身往外走。
走到门口,他停下。
“彪哥,谢了。”
说完,推门离开。
走出夜总会,已经是凌晨一点。街上空荡荡的,只有路灯投下昏黄的光。风吹过,卷起地上的垃圾,哗啦啦响。
林炎捂着受伤的肩膀,一瘸一拐地往回走。
每走一步,伤口都在疼。但他脸上没什么表情,只是眉头微微皱着。
走到一个路口,他忽然停下,靠在墙上,从怀里摸出怀表。
打开表盖,照片里的父母依然微笑着,温文尔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