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承泽脸色发白,却还是梗着脖子猛地抬头,一口咬定:“法官大人,她说的全都是假的!这些视频、证据都是伪造的,根本没有监视、没有强迫,我们明明是你情我愿!”
我听完直接气笑了,声音冷得像冰:“陆承泽,你可真是舌灿莲花,张口就来。你说这些证据是假的?监控是假的?验伤报告是假的?DNA鉴定是假的?聊天记录是假的?录音是假的?”
我往前一步,目光锐利地盯着他:“难不成,你是在质疑警方?质疑法医?质疑整个司法机关?这些全是警方和律师依法调取、固定的证据,你一句假的就想推翻,是在质疑法庭的公正性吗?”
陆承泽被我问得一噎,依旧死撑:“反正我没有强迫你,都是你自愿的!”
“我自愿?”我冷笑一声,“证据都摆在这儿,你承不承认,都改变不了事实。你不承认没关系,法律不认嘴硬,只认证据。”
我挺直脊背,目光扫过全场,再次开口,声音掷地有声:“法官大人,我还有人证。”
琳达被法警带入法庭,站在证人席上。
“琳达,陆承泽的前助理。她可以告诉法庭,陆承泽是如何长期派人跟踪我、监视我、调查我男朋友江砚的家世背景——这些都有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私家侦探的沟通录音为证。”
我转向法官:“非法获取、买卖公民个人信息,跟踪骚扰,同样触犯法律,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顿了顿,我把矛头转向幕后:“至于视频曝光,并非陆承泽本人,而是他的母亲苏婉,为了恶意报复、彻底毁我名誉,才把私密视频全网散播。之前陆家想用金钱和解,我拒绝后,他们立刻爆视频——这是明显的恶意报复、公然侮辱。”
“从法律上讲:未经同意散布他人私密视频、照片,严重侵犯隐私权、肖像权、名誉权;以报复为目的,公然传播,造成全网围观、我社会性死亡,情节严重,构成侮辱罪;陆承泽、苏婉属于共同犯罪——一个提供视频,一个主导散播,目的都是毁我。”
“他们以为用钱、用权势就能压下去。但我要的不是钱,是法律的公正,是让他们为强迫、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侮辱诽谤这一系列罪行,付出代价。”
陆承泽在被告席嘶吼:“胡说!全是假的!她买通证人!伪造证据!”
我冷冷看他:“买通?伪造?琳达的证词、监控、聊天记录、转账记录、DNA、验伤报告、网络散播记录——所有证据链完整闭合。你和你妈做的那些事,你敢说一句没有?你敢当庭跟琳达对质吗?”
陆承泽脸色惨白,嘴唇哆嗦着,再也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
法官敲下法槌:“肃静。被告控制情绪。原告继续举证。”
法官大人,除此之外,我申请追加起诉被告人陆承泽的母亲苏婉。
她在本案协商期间,为了恶意报复、迫使我妥协,擅自将我的私密视频与照片散布到网络,引发大规模传播,对我造成了二次伤害与严重的名誉损毁。
她的行为已经构成侵犯隐私、侮辱、恶意诽谤,情节恶劣,后果严重,我请求法庭一并审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她利用手中资源,蓄意散播他人隐私,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我的精神、名誉、事业、身心健康无一幸免,这不是一句‘为了儿子’就能洗白的。
一罪抵一罪,一人算一人。陆承泽犯下的罪,他母亲苏婉参与的恶行,我都要一一讨回来,谁也别想逃!”
话音落下,法庭哗然。
陆承泽脸色惨白,语无伦次地挣扎:“不是的!法官大人,她诬陷!她这是迁怒!”
苏婉从观众席上站起来,脸上没有慌乱,甚至带着一丝冷笑。
“法官大人,她说我恶意散播视频——我想请问,视频是我拍的吗?是我逼她拍的吗?她自己喝得烂醉,跟我儿子车里做出那种事,视频是她自己‘演’出来的,我只不过让更多人看到了真相罢了。”
她顿了顿,目光扫向我:“沈小姐,你自己做了见不得人的事,现在倒怪别人让你见光了?”
我看着苏婉,忽然笑了。很轻,很短。
“苏女士,你说从我上了那辆车开始,就没有名誉了。”
“那我问你——视频是你儿子拍的,是你散播的。从头到尾,我唯一做错的事,是那天晚上喝醉了酒,把陆承泽当成了我爱的人。而你和你儿子,一个拍视频威胁我,一个把视频发到网上毁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