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沪上名媛圈的标杆。
三月巴黎看秀,五月沙田**,十月飞勃艮第,亲手剪下当季第一串黑皮诺。
苏富比的槌子,向来要等我的裙摆落定才肯敲。
沈家太子爷
沈兴屿天生不会低头,却把这辈子所有的破例,都只给了我一人。
我随口嫌一句外滩的灯晃眼,沈氏三栋楼的霓虹便为我熄了一整夜;
他的董事会可以等,百亿的合同可以等,唯独我的电话,从没响过第二声。
直到一个雨夜,他的车溅湿了一个穿着大号高跟鞋的灰姑娘。
她怀里护着打工送的奶茶,抬眼时睫毛坠着雨珠,倔得恰到好处:
“不用赔,我不要有钱人的钱。”
后来,她出现在他的球场、他常去的旧书店、他捐建的美术馆。
每次都刚好落难,每次都刚好拒绝。
他说她干净,像一张没落过笔的宣纸。
为了陪她看一场学生画展,他缺席了我的生日晚宴。
满堂宾客举着香槟交换眼色,就等我这个“恶毒女配”当场发疯,撕了那张宣纸。
我只是把腕上戴腻了的帕帕拉恰褪给身旁的侍应,换上一枚鸽血红,对着水晶灯,看它烧出一簇冷焰。
灰姑**童话我也读过,人家是水晶鞋刚好合脚,
她倒好,鞋大了两码,崴着脚也要往豪门里冲。
小姑娘,学我可以,
学到我的人面前,就该我来收学费了。
......
十一点四十,宴会厅的门被推开。
沈兴屿来了,西装肩头还洇着雨,身侧跟着叶初。
我的目光先落在她脚上。
一双缎面红底高跟鞋,鞋头缀着一粒碎钻扣。
巴黎老作坊照我的脚模手缝的,统共三双,其中一双就放在
沈兴屿公寓的衣帽间。
此刻它套在叶初脚上,后跟空出两指宽,塞着一团纸巾,她每走一步,鞋跟都在打颤。
“画展散场下了雨,她的鞋泡坏了,顺路回公寓拿了一双。”
沈兴屿说得轻描淡写,像在解释一把借出去的伞。
我笑了笑:“那鞋认脚,别人穿着,怕是站不稳。”
叶初脸色一白,弯腰就要脱。
沈兴屿按住她的肩:“穿着。不用看谁的脸色。”
叶初端起一杯香槟,三指托着杯脚,小指微微翘起。
她低头时,把一缕碎发别到左耳后,再慢慢抬眼。
这些小动作,我做了二十多年,从没想过会在别人身上看见。
“谢谢大家的包容,美好的东西,都该被温柔地对待。”
我差点笑出声。
这句话,是我三年前一篇杂志专访的结尾,一字不差。
身旁的陈**用扇子掩住半张脸,朝我递来一个眼神。
戏才开场,拆台太早,学费就收不足了。
零点将近,侍应推来九层的翻糖蛋糕。
七年来,每到这一刻,
沈兴屿都会站在我身后,握着我的手切下第一刀。
我刚拿起银刀,叶初忽然红了眼眶。
“其实今天......也是我的生日。”
她攥着裙角,声音细得发颤。
“从小到大,我还没吃过一块像样的蛋糕。”
沈兴屿看着她,喉结滚了滚。
下一秒,他伸手来拿我手里的刀。
我没松手:“
沈兴屿,今天是我的生日。”
他俯身贴近我耳边,嗓音压得极低:“你每年都过,她就这一次。别让我难做。”
指尖一空。
那把刀,到了叶初手里。
钟声敲响第一下,他握着她的手,切开了我的蛋糕。
摄影师举着相机喊:“沈总,看这边!”
他回过头,看的却是我。
“往旁边站站,挡着她了。”